根据规定,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20日,市科技局通过沈阳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沈阳市关于推动辽宁材料实验室高质量建设运行保障机制》《沈阳市关于推动辽宁辽河实验室高质量建设运行保障机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31日
市科技局
2023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