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回复 -> 咨询
问题
标 题:异地医保报销
留言时间:2026-05-07
内 容:

我爸妈是沈阳户籍,我一直在外地念书工作,户口不在沈阳。我想带父母去北京看病,咨询异地就医报销相关事项。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5-1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沟通了解,您的父母参加的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想临时到北京看病就诊,并不具备长住条件,想申请临时就医。

  沈阳作为参保地,临时外出人员在异地住院就医时,无需办理备案,免申即享自动开通直接结算服务。临时外出人员(含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以外)发生的急危重病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照我市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报销比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上述情况发生的急危重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为基准,起付线上调2倍,报销比例不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按照我市标准执行;起付标准不享受减免待遇。

  我们2026年5月11日已通过电话详细向您说明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