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011年出生,曾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目前遗失需要补办,咨询具体补办事宜及领取方式。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出生的孩子,已办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可以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表,到户口所在社区即可办理。申请“独生子女奖励费用”有单位可在单位申请,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皇姑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