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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独生子女奖励费用申请
留言时间:2025-04-28
内 容:

孩子2011年出生,曾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目前遗失需要补办,咨询具体补办事宜及领取方式。

反馈
回复部门:皇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30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出生的孩子,已办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可以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表,到户口所在社区即可办理。申请“独生子女奖励费用”有单位可在单位申请,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皇姑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