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全日制硕士毕业,2020年8月在沈阳购得首套房产,于2021年重新考入全日制博士,2024年博士毕业留沈,正式参加工作,2025年初刚取得房证,咨询按照市政府购房补贴政策,是否可以按照博士毕业标准享受7万元购房补贴。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于2024年7月全日制硕士毕业,目前在沈某非参公事业单位就业,于2025年1月取得名下首套居住性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等6项人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3〕4号)文件中“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第二条 补贴范围 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第三条 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第十一条 申报时效的认定申请补贴时必须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1.毕业五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报期限为毕业证书发放五年内,申报期不足一年的,可延期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可以以全日制博士学位申请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已指导您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