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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双胞胎育儿假
留言时间:2024-05-23
内 容:

双胞胎育儿假是几天?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5-24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沈阳市已同步实施。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有护理假二十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该条例第二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应当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

  多个三周岁以下子女的育儿假、双胞胎的育儿假均不叠加计算。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