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10月在沈阳皇姑区购入一套商品房,在2023年9月考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并入学。将于2025年12月毕业,请问我在毕业后是否可以享受硕士首套购房的人才补贴。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等6项人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3〕4号)文件中“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第二条 补贴范围 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第十一条 申报时效的认定:申请补贴时必须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1.毕业五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报期限为毕业证书发放五年内,申报期不足一年的,可延期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毕业五年内签订网签合同,但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年1月1日后签订),待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需同时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手续申报补贴。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您自述情况,非全日制硕士毕业不在上述文件补贴范围内。如您取得了全日制本科毕业身份,待取得本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后,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查看本政策所需提供的要件,在上述文件规定日期内带齐全部申报材料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以申请时当时执行文件为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