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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留言时间:2023-05-13
内 容:

我家住在长白四街,孩子的出生证明找不到了,咨询具体补办流程。

反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6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文件要求,从1996 年1月1日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符合补办条件的和平区居民,需携带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及孩子的户口簿原件;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及病例;持以上材料至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出生证明办理处(和平区夹河路6号)进行办理。如有其他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相关问题,可拨打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话23501280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