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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育儿假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2-03-01
内 容: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女可享受10天育儿假,与医保缴纳时长相关吗?是否需要医保连续缴满几个月?

反馈
回复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03

尊敬的市民:

  1. 2021年11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新修订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市已经同步实施。您可以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网站——重要发布——通知公告栏目,第八十六号公告自行下载。

  2.本《条例》第十九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关于育儿假解释问题,经向省卫生健康委了解,育儿假夫妻双方均可享受,按照孩子每周岁生日内可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满三周岁生日止,不按照自然年享受。多个孩子都不满3岁的不累加。

  4.据了解,育儿假未纳入生育险报销范畴,与生育险无关,累计10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由职工所在企业承担。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