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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学区房落户时间要求
留言时间:2022-02-22
内 容:

我孩子于2019年5月2日出生,本人预计在和平区购买学区房。为确保顺利入学,最晚需在什么时间要给孩子落户,除了落户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截止日期分别是什么。望尽可能详尽的回答相关问题,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2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学位紧张学校招生政策:1.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的,要求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与父母同户同住;房证、全家户口满3年以上(8月31日前);产权人和户主统一,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2.房屋性质是公寓的,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3.学位紧张学校学区每套住宅用房3年内只能安排1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户主身份且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