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忠义殡葬服务公司,今年1月在市场管理部门注册。未能办理行政许可,至今未能营业。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以及省、市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内容,成立殡仪服务站需要民政部门批准。但未查到批准殡仪服务站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烦请有关部门告之。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咨询,我们非常重视,责成殡葬管理处进行处理。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八条规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因此,设立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即可经营。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沈政发〔2020〕10号),设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下放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市民可登陆沈阳市政务服务网,选择所在区、县(市)查询了解办理流程及相关要件。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