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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咨询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留言时间:2021-07-03
内 容:

你好 ,我想咨询下沈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已有营业执照是否有补贴,归属那个部门办理?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1-07-06

尊敬的市民:

  您好,经与您进行的电话沟通,已对您咨询的自主创业补贴的相关诉求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依据《沈阳市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沈残联发〔2021〕2号)文件要求,申报自主创业补贴对象需具有沈阳市户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男性16—59周岁,女性16—54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以自主创业为就业渠道,且在申报补贴资金期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残疾人。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依法具备经营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残疾人,给予上限不超过8000元的补贴资金。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残联进行办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