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人社局组织协调解决本人跨省工龄认定问题。本人1996-2012年在山东省任教,事业编制。2006年户口转至沈阳市沈河区,在民营企业任职并参加社保至今。咨询各部门无准确答复,请求市人社局解答如何将山东省工龄认定至沈阳市。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诉求后,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告知您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档案到沈河区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初审受理。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沈河区人社局电话:81085966。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