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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跨省工龄认定
留言时间:2021-04-08
内 容:

请市人社局组织协调解决本人跨省工龄认定问题。本人1996-2012年在山东省任教,事业编制。2006年户口转至沈阳市沈河区,在民营企业任职并参加社保至今。咨询各部门无准确答复,请求市人社局解答如何将山东省工龄认定至沈阳市。

反馈
回复部门:沈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5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诉求后,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告知您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档案到沈河区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初审受理。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沈河区人社局电话:81085966。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