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怀孕六个月,上次产检四月一日,请假只能请事假。因为学校领导没有收到消息说产检计入工作时间,且“钉钉”上没安排产检假。产检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如果是,麻烦告知各农村学校考勤相关人员,不予扣工资,感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咨询孕妇产检是否计入工作时间”的来信后,我们非常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该诉求情况在产前应该有15天的带薪产假,不应计入事假。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市人社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