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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关于生育保险
留言时间:2021-03-08
内 容:

我在沈阳已经连续交满12个月社会保险,我妻子没有工作,在她生孩子时候 我能享受到什么政策呢?之前只是听说可以用我的生育险报销部分,还有补贴,请问具体是在什么范围,报销比例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9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1)其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正常产单胎1500元多胎1800元,剖宫产、难产单胎2000元多胎2300元,产检补贴300元。);(2)男职工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15天)。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的,应于分娩出院后,由单位经办员持办理资料至所属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登记单》。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所需资料:1.承诺书;2.《医疗费收据》原件;3.《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4.《出生医学证明》;5.《生育登记单》。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请拨打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进行咨询,我们愿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