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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同一学区换房,能正常入学吗?
留言时间:2021-02-24
内 容:

本人现有一处房产位于长白岛远洋三好郡(以下简称“房产A”),2013年取得房产证,2016年孩子出生后,一直落户于此。房产A的小学学区是南京一校(长白岛一分校),中学学区是126中学(长白岛分校)。另有一处房产位于长白岛圣水苑(以下简称“房产B”),2012年取得房产证,目前学区与远洋三好郡相同。按照目前和平区学区划分方案全家人户口需2-3年以上,孩子现在5岁,如果我将户口从“房产A”迁移至“房产B”会不会影响孩子2022年9月入学?

反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政府
答复时间:2021-02-26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和平区教育局反馈,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参照2020年的招生政策办理入学: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的,要求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与父母同户同住;到2021年,要求房证、全家户口满3年以上(产权人和户主统一,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房屋性质是公寓的,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学位紧张学校学区每套住宅用房3年内只能安排1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户主身份且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由于居住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学校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因此学区划分不固定,已从2019年起陆续进行调整,以当年公布为准。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和平区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