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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外企公司没有产检假和产后哺乳一小时假是否违法
留言时间:2020-11-25
内 容:

单位是外国法人独资。单位人力资源解释,单位女员工孕期不享有产检假和产后哺乳假。但是根据国家法律,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假是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可是单位不给这个假期,要求算在单位福利的14天病假里。合法吗?

反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外企公司没有产检假和产后哺乳一小时假是否违法 ”的来信后,我们非常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到咨询件后于11月26日电话联系诉求人,针对关外企公司没有产检假和产后哺乳一小时假是否违法的问题向其解释。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如您还有其它维权诉求,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市人社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