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回复 -> 咨询
问题
标 题:公积金提取
留言时间:2020-11-17
内 容:

我在新市府地区新购买的商品房还没下房证,已经签订了备案合同,想咨询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么?想知道公积金具体提取的规则是怎样的,有没有次数限制?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住房公积金
答复时间:2020-11-19

尊敬的市民:   

  您好!如您需要在沈阳商业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条件如下:1、提取申请人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本息期间。2、《不动产权证书》已下发;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2019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要件:首次提取要件: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3、《不动产权证书》;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5、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6、银行还款凭证;7、《不动产权证书》未发的,须另外提供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8、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如您符合提取条件,商业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每年取一次。

  欢迎您访问沈阳住房公积金网站!


  沈阳住房公积金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