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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咨询有关劳动合同到期的事项
留言时间:2020-09-02
内 容:

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到期后单位不续签。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仲裁委
发布时间:2020-09-07

尊敬的市民:

  您好,经与您沟通了解,您想咨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等问题。根据您的情况,其劳动合同于9月30日到期,目前该争议还未发生,如果到期后,该用人单位及未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其相关待遇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沈河区劳动仲裁院),主张自己权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供的材料。一是书面仲裁申请;二是申请人是劳动者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年检)复印件;三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人社部开通的全国社会保障对外公开统一咨询电话12333。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沈阳仲裁委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