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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咨询退伍伤残军人创业是否有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2020-08-10
内 容:

您好,我是一名2019年从部队转业选择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伤,残疾等级评定为八级。想咨询我这样的伤残军人创业成立公司当法定代表人,在税收上或者其他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政府有什么扶持帮助?

反馈
回复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1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自主择业干部创业”问题的咨询,我们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我们通过电话联络您,了解了您的情况。结合您咨询的内容,我们告知您,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同时沈阳蓝凌退役军人众创空间和沈阳鑫百亿军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两个基地,可为在我市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低成本办公场地。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