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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想问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事宜
留言时间:2020-06-08
内 容:

我最近想买个电动自行车,但是由于最近出了新规,要求电动自行车要上牌才能出行,而且要求有正规发票才能上牌。我想问:这个发票是要普通的发票还是要增值税发票才能给电动自行车上牌?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沈阳市施行目录制管理。2014年8月1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都按照沈阳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信息进行上牌,如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业务。《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实行,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等。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需要由生产厂家向国家质检部门申请检测,同时需取得国家3C生产标准认证。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可以到就近的区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

  (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购车电脑机打发票;

  (四)合格证原件;

  经电话与您联系了解到,您还未购买电动自行车,您可登陆沈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查询可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也可将预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提供给车管所协助您查询或到就近区交警大队查询。

  2020年6月10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反馈,并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