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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留言时间:2020-04-21
内 容:

烦请帮助解释一下近期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的政策和细则,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04-21

尊敬的市民:

  您好!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调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调整偿还商贷提取方式、额度。职工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由原来的“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和“按年还贷提取”两种方式,调整为“按年还贷提取”一种方式;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按年还贷提取,不超过本自然年按月还款合计金额”,调整为“按年还贷提取,不超过当期还款付息额(含当期提前部分还款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当期还款付息额是指:商业贷款一年的还款额度(包括提前大额还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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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住房公积金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