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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关于男职工陪产假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补贴问题
留言时间:2020-03-17
内 容:

我现就职于沈阳慧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1月21日媳妇生孩子,我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日休年假,此期间我没向公司申请请陪产假,在2月3日开始办公开始就直接投入到工作当中。在开2月份工资时,单位扣了我两天工资,理由是我申请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不知道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希望得到相关部门解答。

反馈
回复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1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修正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