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人,现在在日本工作,想邀请读高中的表妹(也是沈阳人)假期来日本探亲。由于我的表妹是特困户,她出国探亲是否会对她接受特困补贴产生什么影响?如果会有影响,想咨询一下会产生哪些影响?(比如特困户出国探亲会被取消特困资格,要求返还特困补贴等等。)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查找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民发[2016]4号)文件中,第二十五条第(七)点指出“申请家庭成员1年内有出国出境留学(公费、全额奖学金等情况外)、经商、务工、定居、非特殊原因有出入境记录的”,不予办理城乡低保和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市民政局等17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民发[2018]1号)文件中第四章第二十五条指出“特困人员同等享受低保对象的其他救助待遇”。依据上级政策文件内容确定特困人员非特殊原因有出入境记录的不予办理和享受其特困待遇。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