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实行补贴政策的通知》(沈房发〔2017〕10号)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未超过5年,下同)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本人17年买房,为何契税政策没有落实。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16〕40号)文件规定,2016年3月25日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待您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下发后,可向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领取事宜。一般以购房合同上登记的购房人及备案日期为准,具体以窗口审核为准。
特别说明的是,补贴资金的领取没有期限,只要您的购房行为符合政策规定,即可享受补贴政策。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支持和信任!
2020年1月6日
沈阳市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