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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工资拖欠
留言时间:2023-12-10
内 容:

本人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在沈阳乐竞传媒工作,目前拖欠本人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13日的工资,共计14090元。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也未交保险,公司以投资人消失为由拒绝发放工资。请有关部门帮助追回工资。

反馈
回复部门:皇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皇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皇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沟通协调,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您表示已经收到。若有其他问题,您可与皇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联系,电话024-81524180,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我们将继续为您办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皇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