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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欺骗消费者
留言时间:2023-07-27
内 容:

我在沈河区五爱美博艺展中心2楼212档口花费13000元买了相机,明确告诉我是新相机实为翻新机。我要求店家给我退款或者退差价,店家不予理会,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商处理。

反馈
回复部门:沈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8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商家已为您退款处理,您表示对办理结果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