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沈河区五爱美博艺展中心2楼212档口花费13000元买了相机,明确告诉我是新相机实为翻新机。我要求店家给我退款或者退差价,店家不予理会,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商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商家已为您退款处理,您表示对办理结果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