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南街277号“XX建设”商铺私自设立停车场栏杆、水泥桩、停车位桩,圈占公共区域停车位为自家私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出行,为自家方便破坏环境,影响和平区营商环境,非法搭建房屋,请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胜利南街277号地处于新华街道办事处临沂路社区,该区域位于交警和平大队辖区内。
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处未发现违章建筑情况;有关占用公共用地问题,该单位出示建筑图纸中标注该处为建筑红线内区域,现为内部停车使用,非经营性停车场。同时周边设有人行道,供行人通行。如有停车需求,可与该单位进行协商。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