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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补办独生子女证及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7-14
内 容:

我母亲是和平区集贤街道办事处南九社区的居民,想咨询哪里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如果没有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领取2000元的独生子女费,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反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1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家人已经在皇姑区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丢失,想要补办。您可以通过查询父母个人档案信息或到皇姑区卫生健康局查询当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即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待遇。如您想要光荣证,可持该表到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没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能享受该项政策。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