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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公司在员工任职期间,停缴五险一金
留言时间:2019年10月13日
内 容:

投诉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员工任职期间单方面决定停缴五险一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尽快将在职员工社保补缴并正常续交。

反馈
回复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9-11-14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关于“公司在员工任职期间,停缴五险一金”的投诉,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信后,税务局主管税务所工作人员立即到企业实地核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经税务局工作人员办理沟通,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经为诉求人补缴社保并正常续交。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大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