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期间,在沈阳八棵树驾校(于洪广场新玛特)报名学习驾照,2个月后个人原因离开沈阳。2019年2月—3月期间,回沈找到八棵树驾校申请退学,并申请退还部分学费。沟通过程中八棵树于洪新玛特店负责人拒绝退还部分学费,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 在八棵树驾校学习驾照,后个人原因退学,但学费至今未退。”的来信,大东执法大队十分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诉求后,大东执法大队立即与八棵树驾校进行联系,并协调驾校按照约定处理诉求人反映的退费问题。经过协调八棵树驾校方面已于8月14日为您退还了费用。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大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