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月8日在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向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账10000元用于购买该公司的炒股软件,其软件全款费用为29000元。但该公司至今没有给我安装软件,也未退款。请有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市长信箱平台转来的“收费未提供服务拒不退费”的信件,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与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沟通协调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退款,现退款已完成。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