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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补贴申领中遇到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12
内 容:

  我公司在2020年复工复产期间与所在区公共就业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多场专场招聘会,解决了部分地区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部分新入职员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按照《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辽应急发[2020]5号)《转发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沈应急发[2020]28号)和《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项目补充规定》(沈人社发[2020]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4号)等规定,在沈阳市内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各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可以申领相应的补贴,由企业出资的,补贴资金直接补给企业。针对此事,我司咨询了人社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按照“沈人社发[2020]36号”文提到的申报材料外,还需要市应急管理局向市人社局提供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名单。的确,在市应急局网站上确实有2019年和2020年1-8月的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名单。由于我司部分员工入职较晚,是在2020年9-10月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所以他们的信息没有在名单中,导致我司无法向人社部门申领相应补贴。 恳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全省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为背景,出于优化营商环境、惠企便企的角度,在百忙之中将2020年9-12月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名单转递给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市应急局网站上公示。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1-18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补贴申领中遇到的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已于2021年1月14日将2020年8月至12月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信息通过邮件发送至沈阳市人社局职建处,同时上传到“沈阳应急”微信公众号-应急服务-便民服务栏,1月18日已上传至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 为相关部门查询提供了依据。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