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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
留言时间:2020-07-27
内 容:

  市自然资源局和区分局,告诉我,现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需要到不动产中心办理。 
  但皇姑区不动产中心(86403127),回复是没有这项业务。请问,沈阳市不动产中心是否能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如能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证件?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林权登记已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不再单独办理森林、林木登记;原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对于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按照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对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林木,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从事林业生产的,依据承包合同申请;在自留山等种植林木的,依据相关协议或材料申请;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依据相关协议或材料申请。

  申请人在取得林草部门林权审批后,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林权不动产登记申请。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议您咨询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