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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关于异地户口落户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8年8月1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9-06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异地户口落户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人才在我市落户的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公[2018]75号)有关文件规定,对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以在沈阳落户。落户手续:1、毕业证;2、身份证或者户口本;3、如果落户在自有住房或者亲戚朋友家、租赁住宅还需提供落户地的户口本或合法的房屋手续(房证或者契税证等)。

  8月2日,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将来信办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公安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