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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咨询城镇低保办理问题
留言时间:2017年12月13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康平县
发布时间:2017-12-22

尊敬的市民: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民政局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审批程序

  1、居民申请低保首先要向当地乡镇民政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村)委会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采取入户调查、实地察看、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公示。对无异议的进行受理登记报给乡镇民政。

  3、乡镇民政对初步确认的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核算保障金额等情况进行复查并报县民政。

  4、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沈阳市居民信息平台核对后完成审批。

  5、批准后的申请户由所在社区(村)向居民张榜公布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批准为低保户。

  二、需要哪些要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入证明。

  3、劳动能力证明。

  4、赡养关系证明。

  5、学籍证明。

  6、承包土地证明。

  7、残疾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您是城南社区居民,建议你到胜利街道低保站递交困难申请,然后按程序办理。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康平县政府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