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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祭祀行为规范问题
留言时间:2017年11月16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领导十分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4年我市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街道、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和烧纸”。今后将加大一下工作力度:

  一是每年的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农历十月初一寒衣节等传统祭祀高峰节日,由市文明办统一部署,公安、工商、民政、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对全市制造、销售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加大对文明祭祀的宣传倡导力度,清明期间,除通过各类媒体加大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并在殡仪馆、公墓及各区县指定位置通过电子屏、条幅、宣传板、祭祀直通车等形式倡导低碳文明祭祀外,还通过开展鲜花换烧纸、集体公祭、网上纪念堂、天堂信箱,发放黄丝带和文明祭祀倡议书等服务活动创新群众祭祀渠道,拓展群众寄思方式,进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明祭祀。

  三是由市文明办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力度,同时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加大对烧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制造、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实现您对城市祭祀文明的更多期盼。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沈阳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