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导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15年大学毕业,现在沈就业,可以在沈落户。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规定:对取得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在沈工作并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我市。所需手续:1.本人申请书2.毕业证3.原户口本,身份证4.婚姻状况证明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契税证、准住通知书、大发票)6.省、市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及相关手续并持劳动合同(需劳动部门鉴证)及《录用职工登记表》(盖有劳动局备案专用章)7、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派出所窗口领取)。落户地可以落亲属、朋友家。
持以上手续到派出所办理。
感谢您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