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回复 -> 其他
问题
标 题:咨询住宅小区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留言时间:2016年8月19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康平县
发布时间:2016-09-13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之后,我县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康平县北国春天小区6号楼屋面和外墙漏雨,该楼业主多次向业主委员会和县房产处咨询要求维修,经业主委员会向县房产处申请,启动房屋维修资金6万元对6号楼进行整体维修。本次维修由北国春天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维修前业主委员会对6号楼业主挨家走访,就维修事宜请业主签字确认,达到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的要求,并于2016年7月15日将维修方案和预算分摊明细在小区公示板进行了公示,县房产处工作人员也对本次维修进行了抽查核实。本次维修事宜,在县房产处指导下,业主委员会实施下顺利完成,维修费用由6号楼业主分摊,完全符合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法定程序。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康平县政府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