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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咨询公司注销的流程
留言时间:2015年7月17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5-07-31

尊敬的市民:

  您好!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做出的注销登记的股东会决议,法院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4)公司解散报纸公告报样;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税务完税证明;

  (8)银行清户证明;

  (9)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办事流程

  填写表格(公司注销的清算组成员于清算组成立10日内备案)——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窗口提交材料(公司注销的注销公告45日后)——收缴《营业执照》正、副本。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沈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咨询电话:24011312。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