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
从未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工作是按照《关于解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口发〔2007〕50号)规定,由当地政府解决。由于50号文件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对于发放金额、发放方式都没有具体说明,致使全省除大连外都没有具体落实。2014年9月26号颁布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这才真正意义上从法规上对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费做出了规定。2015年度,我们要求各区、县(市)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然后积极向市政府进行汇报、解决。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