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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落户到沈阳需要哪些手续并且到哪里办理
留言时间:2015年1月2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1-20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户口是吉林集体户口,妻子和孩子户口在黑龙江省,现在在沈阳市苏家屯区购买一套房产,有房产证、契税证,咨询如何将自己的户口从吉林市集体户口迁到沈阳,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沈阳市公安局文件《沈阳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沈阳经济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沈公发[2009]285号有关规定,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包括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赠与房、继承房等)成套住宅,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许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夫妻不可拆户办理、18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单独迁入、军人购房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可迁入,住宅没有面积和金额限制、非住宅需达到50平或20万元标准)。办理户口手续: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5、契税证。请持以上手续到派出所办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201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