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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欲在农村租地养鸡,执照好办理吗
留言时间:2014年6月08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4-06-13

尊敬的市民: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处室为您办理解答。 党和政府始终支持养殖业的发展,亦鼓励个人从事养殖业发展。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如: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沈委发[2008]6号)规定,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00万元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个养殖场补助80万元。

  《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10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209号令公布,2011年11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52次会议修正)第四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鉴此,请您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沈阳市工商局个私处咨询电话:24011856。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