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回复 -> 其他
问题
标 题:关于咨询退休工资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8年10月5日
内 容:

反馈
回复部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09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咨询退休工资的问题”的来信后,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养老金的多少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和岗平(社平)工资有关。目前养老金计算是个量化计算过程,上述因素的每一点变化都会影响到养老金的计算结果。现执行沈劳社发[2007]20号文件,按其相应规定计发核定月基本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全部缴费年限×1% 。

  2.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视同年限+折算年限)×1.4% 。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退休上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 =[上年市在岗/12+上年市在岗x市指数/12 x缴费年限] ÷2。

  近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人社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