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购置了一个手机号。正常使用后接连收到银行催款电话及短信。经与银行确认,前手机号码持有者与银行存在借贷关系。希望有关部门能规范手机号码二次放号前的权限管理关联等工作,避免给新号码持有者造成不必要困扰。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辽宁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没有对运营商进行行业指导、审批及监督管理的职能和权限。建议您登录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公众参与版块进行用户申诉,还可以通过辽宁省12345便民热线向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反映问题。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