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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关于沈阳大学生基层公共岗位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1-03-17
内 容:

2018年能有幸考上沈阳第一批开发区的基层公共岗位,真的很幸运,非常感谢沈阳政府能给我这次机会!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建议,不知政府能够采纳,我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基层公共岗位人员通过选拔获得不断续约的机会,这也绝不是贪婪,因为第一,这个岗位的大学生人员已经获得了足以匹配的经验和能力,第二,再次回到社会,年龄已增长三岁,获得好的就业机会会更难,几千人的年轻大学生,过了3年,年龄变大了和年轻的应届生比,则更难竞争,所以,我真心希望沈阳市政府能够考虑我的建议,这并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希望能让那些适合在政府工作的大学生人员获得更加匹配的人生之路,希望沈阳政府能够倾听,再次感谢!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9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期满续签政策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您是2018年通过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考试、体检等环节,最终与开发区人社局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并于2018年4月1日上岗服务,按照服务期规定,将于今年3月31日服务期满。

  了解了您提供的情况,我们进行电话沟通。按照政府用人逢进必考的原则,我们出台了《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有关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0号),其中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使用当年招录指标与其续签三年服务协议,同一人员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并续签延长服务期限的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人员(以下简称“期满人员”),在不超过35周岁前,可取消毕业年限的限制,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直至被录用,上述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已续签延长服务期人员服务期满,不可享受该政策。”您即将服务期满,享受区县评优考核留用和再次参加社招考试的政策。

  我们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