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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关于租住非住宅用途房屋提取租房公积金缴纳租金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0-02-28
内 容:

  您好,我是2019年本科毕业留沈工作的毕业生,了解到沈阳市有提取公积金缴纳租房的政策,但是仅限于房屋类型为住宅的房屋才可以申请提取。如今酒店式公寓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租房的选择,沈阳也有泊寓、冠寓等酒店式公寓入驻,在许多城市租住酒店式公寓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来缴纳房租,但目前从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了解到,沈阳目前租住非住宅类型的房屋是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希望政府能够完善一下相关的政策,放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这对于降低年轻人的经济压力有很大的意义,同样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来沈就业,年轻人拥有了更多的可支配薪资,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拉动沈阳市的消费水平。
  希望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和回复,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03-02

尊敬的市民:  

  您好!沈阳市现行租房提取申请条件有:

  1、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须在沈阳市房产局指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由于您所租赁的房产是非住宅类,暂不可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欢迎您继续访问沈阳住房公积金网站! 


  沈阳住房公积金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