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写信须知
这里是“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henyang.gov.cn)为大家开通的民意诉求渠道,是听取您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网络窗口。您的意见建议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市长信箱”的“信件查询”栏目向您反馈办复结果。
具体须知事项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沈阳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事项进行的咨询。
2.对沈阳市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城建城管,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服务与保障等方面提出的诉求,包括咨询、意见、建议和求助、投诉、举报。
二、办复时限
1.咨询、意见、建议类信件,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办复。
2.求助、投诉、举报类信件,一般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办复。
三、不受理范围
1.不在沈阳市行政管辖职能范围和服务范围的事项。
2.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纪委监委等法定程序处置的事项。
3.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事项。
4.正在办理中或依法依规已经办理完毕后,再无新情况、新理由而进行的重复诉求事项。
5.依法依规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四、重点提示
1.不得通过“市长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色情等非法活动。
2.不得通过“市长信箱”蓄意抹黑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