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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6年06月01日来源:市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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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 2026年06月0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沈阳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四中心、一枢纽”,打造具有沈阳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到2030年,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沈阳都市圈资源要素聚集能力与区域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化现代综合枢纽能级加速提升,“两邻”理念深入践行,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城市本质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持续扩大,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总体格局初步形成。到2035年,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

  1.在沈阳都市圈和辽中南城市群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新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交通换乘中心,改造T2航站楼。补强干线铁路网,推动秦沈高铁二通道、京哈直通线和田义屯站(沈北新区站)建设。构建“三环十射”高速网和“两环十九射”干线公路网,推动建成秦沈、新阜高速和沈阳都市圈环线。加快沈阳都市圈同城化一体化,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建立错位发展、梯度布局的产业分工体系,培育产业生态圈。联动建设沈大经济走廊。

  2.增强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核心发展板块,做强做精城市核心功能。结合实际探索制度创新。提高对全球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注重强化对东北亚地区高水平人才、先进技术、优质资本的引育和吸纳。

  3.提高县城承载能力。优化县域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配套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强县域优势产业,发展农业优势产业链,开发优质文旅产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小城镇特色发展。

  4.完善规划体系。开展全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统筹推进落实。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立法工作。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二)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

  5.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3+4+3”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关键产业备份基地。做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完成制造业“智改数转”。推进建筑业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高标准建设浑南科技城等科创空间,支持辽宁材料实验室、沈阳国际生命健康城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

  6.深入实施城市更新。修订《沈阳市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动文化活化、产业赋能,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重点更新老旧街区、厂区、商圈和火车站及周边区域设施。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

  7.激活存量资源潜力。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一楼一案”“一地一策”盘活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土地、停缓建项目,推进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8.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体系。立足北方城市特点,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更多支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撬动多元资本投入,运用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投融资模式,推进城市建设运营。积极包装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对城市发展支撑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慎推动水、热、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9.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构建东北亚3小时航空交通圈,建设临空经济区,拓展国际航线。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落实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各项工作,提升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枢纽集散能级,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深化国际友城合作,扩大“韩国周”等系列活动影响,争取国家主场外交活动,吸引国际组织落户。提升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沈阳综合保税区能级,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开放创新。优化外籍企业、个人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国际化社区、街区、商圈和会展空间,全方位构建国际化标识系统。

  (三)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建设便民利民安民的全龄友好城市

  10.改善居住条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提升住房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实施《沈阳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和更新。改造城中村和危旧房,推进住房“以旧换新”,推行房票安置,鼓励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治理改造城镇预制板房屋。提升物业服务标准。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到2030年,建成100个完整社区。

  1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路网体系,建成长青南等快速路,打通西北连接线、北和线等断头路,畅通城市“微循环”。按照“两优先、两分离、两贯通、一增加”标准更新重点街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利用小微空间。构建地铁、公交、慢行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集约利用城市空间,增建立体停车设施和车辆充换电设备,推进以轨道交通为引导的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管廊,完善地下空间使用权管理制度和地价政策。实现南北地表水源、区域供水干线、大型热源热网互联互通,加强社会自管泵站、自备井管理。建成“一城一网”、智慧运营的现代化燃气管理体系。建设茂台、宁山等变电站,强化电力供给。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工业企业,构建现代化低空基础设施体系。

  1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舒心就业服务平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打造社区15分钟就业圈。推进青年友好街区、“一老一小”及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优化托幼一体服务。健全适应人口变化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实施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

  13.推动绿色生产。开展优势产业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实施碳排放预算管理。提升工业能效、水效,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强化“两高”项目管控,新上项目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和节能验收要求。发展循环经济,以中德园零碳园区建设为契机,建立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发展智能建造,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

  14.倡导绿色生活。建设节水型城市,增强公众节水意识。清洁高效使用煤炭,扩大热电联产比例,增加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面积,探索供热计量试点。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推进“光盘行动”。完善垃圾分类体系,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15.优化生态环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推动湿地、矿山生态修复。构建北方特色园林城市,建设口袋公园和城市绿道。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落实联防联控和协同减排。治理噪声、餐饮油烟、新污染物等各类污染。推进雨污分流,实现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建立“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机制。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五)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6.增强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本质安全。落实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强化高层和老旧建筑消防安全。加固房屋设施,整治群租房。筑牢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推进老旧管网应改尽改,消除D级危桥,及时维修C级桥梁,搭建水、气、热及桥梁等监测感知系统和监管平台。

  17.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机制。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分级、智能、精准管控重大风险源,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8.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联防联控,推进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加大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等疾病防治力度,深化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建立市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

  19.增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安全风险谱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构建“防—疏—救”一体化空间布局,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建立洪涝联排联调机制。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处置、救援体系,前置储备应急抢险救灾装备及物资,更新消防设施设备。

  (六)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展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20.推动历史文化挖掘保护利用传承。开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分级分类编制保护传承规划。建立多层级多要素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修缮“一宫两陵”,建设新乐遗址公园,保护利用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活化利用中国工业博物馆、724厂火工区等工业遗产。

  21.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展现“文韵盛京、绿水屏山、城塔形胜、活力家园”城市空间形态特色,加强空间形态塑造和分区引导,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高低错落、蓝绿交织。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注重体现中华美学、时代风尚、北方特色,线面结合展现城市风貌。打造浑河国际化滨水空间,推进城市南、北水系更新重塑,实现运河通航。不得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

  22.筑牢文明根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德耀沈阳·文明浸润”工程。做好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讲好英雄城市故事。拓展城市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作用,打造“小而美”的公共文化新空间。推进文旅体商融合发展。

  (七)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构建特大城市社会治理模式

  23.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升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强化“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网格四级管理体系。厘清城市管理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责,健全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科学配备人员。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基层治理“1+3+N”制度机制。

  24.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全场景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

  25.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提升洁化序化绿化亮化水平。构建全生命周期道路桥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市容管控及小区环境整治,抓好“飞线”治理。规范街路命名和标识标牌。

  26.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深化“三零”工作法。修订《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构建科学规范的职业体系。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常态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专项治理超大社区、城中村、大型交通枢纽及周边等区域,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深化城乡接合部治理。构建现代警务运行体系,强化智慧感知、智能研判、群防群治、协同处置能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社会重点人群心理疏导,严密防范个人极端事件。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中央统筹要求及省工作安排,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培育专业人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