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沈阳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锚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全省作出“五个示范”,聚焦“一枢纽、四中心”建设,以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实施高品质城乡建设,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治理,推动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持续优化,实施城市更新“五大行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乡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不断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绿色成为沈阳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效应充分释放,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品质更加精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乡村振兴更加扎实,绿色转型更加全面,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天蓝水绿山青的美丽沈阳加快建设。在绿色低碳发展上为全省作出示范、走在前列。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沈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绿色发展格局,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1.协同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绿色发展布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推进都市圈内各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布局分工协作、公共服务一体高效、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编制实施《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发展规划》等系列规划,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约束管控,按照“内聚外扩、互联互通、留白留璞增绿”思路,强化基础设施对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统筹都市圈交通、信息、能源、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质扩容桃仙国际机场枢纽能级,构建由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快线、城市轨道组成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优化以沈阳为核心的都市圈公路网络,提供普惠优质的跨市公交服务。按照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原则,共建公共服务普惠便利的“品质美好生活圈”。到2025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迈出新步伐,沈阳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一小时通勤圈”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平大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2.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城市。统筹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构建“一河两岸、一主三副”的城市空间结构,以浑河两岸为主要承载区,打造丰富业态的功能集聚区、具有深厚人文内涵的沈阳会客厅、具有高能级生态效应的城市绿廊道。推动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建设35个核心发展板块。围绕城市总体设计“一核两轴、三环四楔、四心八脉、五类多片”的特色形态,打造人文浸润、山水栖居、城河交织、民族共融的北方平原型活力宜居大都会,展现“绿水屏山、城塔形胜、活力家园”的特色城市意象。推进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园美城建设,围绕“三环、三带、四楔”结构性绿地布局规划,完善蓝绿交织、亲近自然的生态网络,以“口袋公园”为突破,构建城市“微循环”系统,打造“万里慢道、千里水道、百里花廊”,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高水平规划建设北方特色公园城市。坚持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四水同治”,抓好辽河、浑河、蒲河水系连通等重大工程,形成水净、岸绿、景美的滨水空间。到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建设“口袋公园”累计数量达到3500个。
3.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提高县城与周边城市的互联互通水平。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夯实县城集聚能力,提升辽中、新民、法库、康平中心地区城市功能与服务品质,建设近海经济区核心区、新民高铁新城核心区、法库东湖新城核心区、法库通航产业园核心区和康平卧龙湖滨湖核心区。推动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小城市、县域副中心”的定位,压茬推进茨榆坨、胡台等10个中心镇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中心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集聚人口功能。到2025年,城乡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4.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把抓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统筹抓好“三美”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农村面源、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稳步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农村户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多样化、监督立体化。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卫生,厕房取暖绿色清洁。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全面推进“四旁”绿化建设,建设“四好农村路”,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干道,实现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实施乡村能源建设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到2025年,美丽宜居村累计数量达到1200个,美丽村屯内85%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比例达到50%,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95%。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5.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守“三区三线”,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对辽河、蒲河、卧龙湖、东部林地山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差异化管控,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绿满沈阳”工程,加强西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建设,促进东南部丘陵区水源涵养林质量提升,加快创建棋盘山“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实施辽河滩地等水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抗霾攻坚,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加强散煤、扬尘、秸秆焚烧等污染治理。持续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实施蒲河、养息牧河、秀水河、八家子河等重点水体断面达标攻坚,确保所有国考、省考断面全部达标。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防治,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等项目建设,抓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2%,可吸入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2微克/立方米以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不小于95%,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100%。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功能品质和安全韧性
6.建设绿色宜行城市交通。以建设“轨道上的城市”为目标,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完成第三期、启动第四期轨道交通建设。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交通枢纽综合开发,打造“多层次、多方式、一体化、立体化”综合交通枢纽,推动“站城融合、交通一体”。建设“慢行友好城市”,践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完善干道体系,打通城市内部路网,实施街路更新工程,改造城市背街小巷。提质升级休闲慢道,打通浑北主城慢道断点,新建浑南水系慢道,西延浑河慢道,建设北沙河慢道。缓解中心城区停车矛盾,采取“优供、强治、调需、智管、网格化治理”五方面举措,完成86处供大于需、226处供需平衡网格综合治理,针对49处供小于需网格,深化新建项目可行性与资金来源,建管并举补齐缺口。强化政策体系保障,规范设置路内泊位,将路内泊位比例控制在8%以内,还路于行。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达到360公里,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7%,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停车泊位供需比例达到1.2∶1。
7.构建低碳清洁安全能源体系。提升电力供给,推进210万千瓦风电项目,加快辽能康平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陆续开工建设新增的150万千瓦、增补的30万千瓦风电项目。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施电网数字化改造升级。规划新增汽车充电站,合理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煤炭供热清洁化项目,推进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项目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电蓄热、水源热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落地。建设完善输热管线,实现多热源多环网联合运行。建设“气化沈阳”,提升应急储备及调峰能力,积极引进新气源,优化燃气设施和管网系统。到2025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13014.5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20%。
8.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全面聚焦“15分钟生活圈”,以1000米步行范围为基准形成街区空间,配置满足不同类型及层次需求的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高度重视“一老一幼”民生工程,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基础教育设施,提升基层文化站、图书馆、科普、养老、卫生等便民设施和文体广场、“口袋公园”等活动空间,建设城市书房、城市书屋。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工作,以城市体检为抓手,以片区为载体,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五大行动”,积极探索具有沈阳特点的国家城市更新试点模式,争创城市更新典范。实施“一拆、五改、三增加”,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完善多元住房保障体系,抓好房地产“一城一策”试点,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建立住房租赁市场长效机制,把住房作为吸引企业和人才的重要措施,承接人才转移、产业转移,助力招商引资。到2025年,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1723个。
9.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建设源头减排项目、调蓄设施、排水设施、水系整治、防洪工程和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为重点,以健全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管控体系为抓手,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构建健康可持续的城市水系统。通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标准。2022至2024年,依托沈阳作为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优势,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作用,系统谋划6大类103个项目,实现示范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启动海绵城市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夯实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维管理,推动沈阳海绵城市治理体系化、现代化、法治化。到2025年,建成区45%区域内涝防治能力达到171毫米/24小时不内涝标准;历史严重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雨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
10.提升城市发展安全韧性。聚焦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等四大城市安全领域,扎实推进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有效汇聚、预警能力全面提升和监测预警机构高效运行。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摸清底数,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提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运营水平、保障能力和管理效率。加快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持续抓好城乡防汛,推进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排险除险抢险,坚决做到不发生河道决堤、不发生水库垮坝、不发生城市内涝。完善城市避难场所,加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应用管控,严格新建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大对既有建筑高层建筑违规应用外墙保温材料的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危化品、燃气、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监管。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区及重点地区人均防护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四)加快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11.大力发展高质量绿色建筑。组织编制和完善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相关地方标准,在建设用地规划和出让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等指标,并明确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绿色建筑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快建筑产业规模化推广,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获得国家(设计)认证的超低能耗建筑累计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
12.推动全过程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挥沈阳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作用,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立“研发——应用——推广”的发展路径,全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在国家现代建筑产业试点示范基础上,发挥沈阳国家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作用,建设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重点打造智能建造科技研发基地、智能建造实训基地。推广全流程信息化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做大做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绿色运维管理、检测认证、绿色建筑科技服务业等绿色建筑产业链网,打造绿色建筑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形成具有区域特色、较强辐射力、生态效益高的绿色建筑产业体系。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
13.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加强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以“文化沈阳”、“历史沈阳”、“山水沈阳”为主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价值,打造红色文化、工业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实施以文化城项目建设,奋力打造“英雄城市”名片,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实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持续开展保护认定与申报工作,推进保护标志、档案与控制线划定工作。推进历史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依法全方位保护好、挖掘好、利用好文物资源,市和区、县(市)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将巡查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范畴。展现乡村文化景观,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重点扶持沈北新区石佛一社区、新民市辽滨塔村、法库县叶茂台村3个历史文化名村和法库县公主陵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以及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建设。到2025年,历史文化保护和展示体系基本形成,历史文化名城格局风貌基本形成,历史文化活态传承基本实现。
14.推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绿色制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上云用数赋智”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优化能源结构,做好清洁取暖城市试点项目谋划和实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布局绿色能源未来产业;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加快智慧交通规划设计建设;优化用地结构,全面推开“标准地”供应模式,健全“亩均论英雄”考评机制。鼓励日常节水节电,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形成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习惯。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生活创建行动,宣传推广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升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建立家庭厨余垃圾分类体系,规范运行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监管。到202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五)创新治理理念,推进城乡治理能力现代化
15.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履行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强化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科学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加强城市设计,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制度,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动态管控建设进程。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力度,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品质更加精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提高。
16.加快推进数字沈阳建设。努力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加速推进“一码通城”。提升数字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覆盖面。建设数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汇聚城市各类感知数据、行业数据等,上线应用“好停车”、“好游玩”、“好就医”、“好政策”等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将三维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成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加强水、电、气、热等城市设施的智能化感知和监控管理水平。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积极申报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建立集中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基础设施、中枢平台、行业应用各项指标均达全国前列,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社会治理更加精准、公共服务更加高效,成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领先城市。
17.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制度总体设计,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的三级网格管理工作格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践行“两邻”理念,着力支持打造“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等民生工程,推进“零事故”、“零案件”、“零上访”社区(村)建设,构建更加开放的公众参与格局,推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市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到2025年,进一步形成“人人都是享有者,人人更是参与者”的社会治理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条抓块保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决策执行落实,推进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党建引领、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关领域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项目库,下发年度建设任务,开展季度考核、年度评估。各区、县(市)要参照市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相关工作,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健全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修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地方标准,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城乡绿色发展建设水平。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
(四)强化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增加教育课程,提高相关人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营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