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普法是法治沈阳建设的基石工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顺利实施完成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有力举措,普法服务大局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七五”普法取得扎实成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结合沈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正确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沈阳振兴发展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推进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持续增强普法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
到202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参与度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逐步实现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的工作目标,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和研究阐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全面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三)广泛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以民法典宣传月为抓手,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刻阐释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及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常态化学习宣传民法典,到2023年民法典普法宣传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大力宣传服务大局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聚焦信用环境建设、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民生事业等重要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加强“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五)积极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党章和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实效化。
三、把握重点对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沈阳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好“关键少数”,全面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及法治活动。加强重点领域和基层干部法治培训,提升依法办事、依法治理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必备素质和自觉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深入学习宣传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提升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相结合,将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赖和认同。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四、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民普法各环节,倡导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公序良俗,以法治文化强化法治信仰和法律意识。将提升法治素养与建设诚信沈阳相衔接,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和政务诚信意识,切实履约践诺,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和政府公信力。大力宣传崇法向善榜样事迹,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加强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和交流传播,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涉外业务,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做好在沈外国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依托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保护,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打造具有沈阳特色的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立足实际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治文化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三下乡”等契机,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依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技术,培育普法品牌栏目,集成法治文化资源,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五、强化依法治理,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
(一)持续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认真落实《沈阳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建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推进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培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持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意识和能力;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和师风师德建设,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持续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落实公司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作为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有需求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助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进“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普法,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强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公众参与环节,健全采纳反馈机制,加强新出台法规规章解读宣传普及工作。健全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推进各法治工作队伍积极以案释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实现司法审判、执法办案全程普法、全员普法。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将释法析理融入开展本职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
(二)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壮大社会普法力量,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强化新媒体技术普法应用。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采集分析法治需求,鼓励优秀自媒体和社会公众创作、制作个性化普法产品,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打造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法条查询、法律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媒体普法平台,建强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七、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和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工作。深化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承担和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将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和工作保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各类普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强化基层普法骨干教育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将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认真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选树表彰先进,推动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确保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